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城乡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鉴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1号)和《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8〕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工作,不断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友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伟 副市长
孙晓岗 新疆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尹照强 西部钻探公司新疆油田生产协调部主任
王宗国 独山子石化公司副总工程师
梁永智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郜瑞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田新社 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宝源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许 强 市卫生局局长
常锋英 市文化局局长
郭仲平 市体育局局长
欧阳卫 市旅游局局长
陈 琦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马顺宇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唐卫东 市房产局副局长
郭宝凤 市档案局局长
王月华 新疆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处处长
谢飞龙 西部钻探公司新疆油田生产协调部副主任
余振洪 独山子石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副主任
陈新军 矿区服务事业部矿区建设部副主任
王占才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
曹兆才 供水公司副经理
李振华 供电公司经理
刘志功 供热公司副经理
吴朝明 燃气公司副经理
李卫国 物业管理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