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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城乡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城乡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鉴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1号)和《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8〕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排查鉴定和加固工作,不断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友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伟  副市长

  孙晓岗  新疆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尹照强  西部钻探公司新疆油田生产协调部主任

  王宗国  独山子石化公司副总工程师

  梁永智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郜瑞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田新社  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宝源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许 强  市卫生局局长

  常锋英  市文化局局长

  郭仲平  市体育局局长

  欧阳卫  市旅游局局长

  陈 琦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马顺宇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唐卫东  市房产局副局长

  郭宝凤  市档案局局长

  王月华  新疆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处处长

  谢飞龙  西部钻探公司新疆油田生产协调部副主任

  余振洪  独山子石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副主任

  陈新军  矿区服务事业部矿区建设部副主任

  王占才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

  曹兆才  供水公司副经理

  李振华  供电公司经理

  刘志功  供热公司副经理

  吴朝明  燃气公司副经理

  李卫国  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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