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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克拉玛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克拉玛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9〕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拉玛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友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祝贺香  副市长

  成 员: 郜瑞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图荪江·苏莱曼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世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阿不力克木·艾则孜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三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江  市监察局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刘小涛  市编委办副主任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王习军  市人事局局长

  武新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 强  市卫生局局长

  黄雪松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 军  市审计局局长

  王家隆  市国资委主任

  黄 毅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迎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付宏图  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克拉玛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克拉玛依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克拉玛依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刘三来兼任,副主任由杨良佩、王晓耕、王新民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构,不属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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