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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
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以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为宗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以及创意产业等领域。
  本年度重点专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包括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等方向的项目。
  2012年省创新资金项目按照申请企业成立时间和项目性质分为4类,分别是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贷款贴息创新项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及项目原则上应满足科技部《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申报条件。上述科技部文件可登陆福建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j-innofund.gov.cn/)上的“最新通告”查找并下载。
  2、企业按照注册成立的时间分为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200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为初创期企业,只能申报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
  3、已取得银行贷款的项目,可以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4、已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可以申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二)申请额度
  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30万元以上;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35万元左右;贷款贴息创新项目申请金额45万元左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申请金额50万元左右。
  (三)附件材料
  项目申报需扫描上传以下相关附件材料:
  1、必要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上一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
  (3)科技查新报告。
  (4)如项目属于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则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科技部《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所要求的各技术领域必要附件。
  2、或有附件:
  (1)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2)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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