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型。加快发展专用汽车生产性物流、交易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保险、消费信贷等,加快企业从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建立省级专用汽车交易、展示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授权的专用汽车检测中心,完善专用汽车质量监督检测体系。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以高科技产品设计制造一体化系统和信息资源集成化管理系统为重点,积极支持专用汽车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推进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依托现有成熟的网站,搭建“湖北专用汽车信息网”,加快推进专用汽车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四、完善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由省经信委牵头,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专用汽车重点市负责同志参加的湖北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经信委办公。
(二)营造省内专用汽车销售的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引导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与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和承建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省内专用汽车生产企业采用省产底盘改装各类专用汽车;鼓励省内公共工程建设、城市环卫用车、城市公交用车、消防用车等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或配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产专用汽车。
(三)推进专用汽车基地建设。以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建随州“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为契机,加快随州专用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并将其作为“十二五”时期全省专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点,不断促进随州专用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专用汽车出口基地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发挥出口基地的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对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专用汽车企业在申报出口专项资金时给予重点倾斜,对于开拓国际市场卓有成效的专用汽车企业,省海外市场开拓基金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大对专用汽车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现有省级财政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用汽车企业产品技术创新,以及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商务与科技信息平台搭建等。专用汽车生产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地方财政每年也要拿出一定资金,支持本地区专用汽车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