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事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各区人民政府
七、积极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32.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运用好国家取消商业银行信贷规划限制的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强化政银企协作,发挥担保中心和“银企联系示范工程”的作用,完善信贷服务机制,形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33.加大金融对民生工程、重大工程、节能减排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合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加速资金到位。指导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培育外贸龙头企业。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34.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体系,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体制、评级和授信制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贷款担保服务体系,按照5000万元的额度对商业银行实行打包贷款担保,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城市商业银行、典当行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突出重点产业,探索新的业务品种,扩大担保支持面。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经贸委、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35.加大对农业生产、农田水利、抗震安居等基本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重点支持涉农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农林牧业局、市银监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市商业银行
36.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的应用,充分运用征信系统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分析资料,为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提供信息支持。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37.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有机联动长效机制,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
配合部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38.积极增加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合理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与消费,支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控制投资性购房贷款。
牵头部门: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