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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为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5.加快克拉玛依热电联供项目引进步伐,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高位推动机制,提早开展规划、用地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建成投产。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
  26.加快对招商引资政策的修订和完善,梳理和调整支持的产业,合理安排各专项资金,加大对大项目的倾斜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园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7.加大上门招商力度,逐步完善以商招商、网络招商、会展招商等形式,组织好“水节经贸推介会”等重点招商引资活动。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各区人民政府
  28.深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软环境建设,优化办事程序,完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制度和5000万以上重大项目服务领导协调机制,抓好首批12个项目的落实工作。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园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9.加大石化工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力度,做好项目储备的细化工作。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园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30.制定外经贸发展规划,深化在我市建立二类口岸的可行性研究,增强可操作性,尽快完善我市外贸服务体系。完善支持政策,加大企业之间的协调力度,力争培育几家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外贸业务额在千万美元以上的外贸龙头企业。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事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各区人民政府
  31.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加大与涉外企业的沟通交流,开展外经贸业务培训,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摸清地方企业产品,协助有出口潜力的企业办理进出口资质,增加涉外企业的数量。与自治区外贸厅配合,针对企业特点带领企业到中亚地区考察,帮助企业“走出去”。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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