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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18.配合做好奎北铁路、克拉玛依火车站建设及217国道奎克段高速公路改造。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
  19.结合自治区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项目规划,加快我市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项目建设规划、可研、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明确项目前期任务和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努力扩大投资规模。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林牧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20.委托国内的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论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2009年力争进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行列。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努力保持政府投资规模,增强社会投资信心
  21.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理顺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有机衔接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依据规划和财力有序安排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22.完善“市区两级、三位一体”的项目储备体系,统一项目储备内容、分类和格式要求,实现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共同筹集和合理使用项目前期经费。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石化园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3.建立和完善规划先行、储备到位、程序规范、市区联动的两级政府投资管理新机制,统筹协调、平衡市本级和各区政府投资方向、投资领域、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时序,合理安排2009年市、区两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重点建设和投资计划顺利实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人民银行、各区人民政府
  24.通过企业融资筹集资金,弥补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缺口。2009年市、区两级政府投资规模力争超过15亿元,引导地方企业投资超过20亿元,争取招商到位资金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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