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98号)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等6所高校2011年继续招收插班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11〕75号)精神,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院校今年招收插班生,总招生计划为390名。经过各校努力,已基本完成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
一、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
2011年按照招生计划数给予生均经费补贴6000元标准,下达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2012年按照2011年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
给予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每校招生部门工作经费20万,用于插班生招生考试组织、招录等工作。
2011年插班生招生专项经费具体分配表见附件。
请各校要确保插班生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学校名称 | 经费额度 |
复旦大学 | 3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华东师范大学 | 78.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华东理工大学 | 27.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上海大学 | 12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上海理工大学 | 56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3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
合计 | 354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