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当前,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基层表填报登记阶段,这是经济普查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我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必须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广西第二次经济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和《南宁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数据采集的源头工作,是经济普查工作的核心环节,也是经济普查质量控制的重点,事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普查办公室“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普查登记工作,要亲自管,要把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作为2009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靠前指挥、现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普查登记相关工作制度。要建立普查登记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确保各项责任、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经济普查表签领、催领、签收、催报和查询制度。加强工作督相和指导,确保普查方案不折不扣地执行;要建立普查登记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度,普查登记期间,各级经普办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填报登记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指导,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要建立普查登记进度报告制度,对普查现场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掌控,及时纠正存在发现问题;要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传下达,联系通畅,及时将登记进度和遇到的问题逐级上报,在第一时间解答基层普查人员在登记中遇到的业务问题,确保普查登记整体推进进度;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普查填报登记的每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普查登记质量。
  三、分清职责,明确普查对象和范围,做好普查表的填报登记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各县区普查办必须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市普查办直统单位除外)进行全面普查登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要做到:
  1、以清查名录库的单位为基准进行普查表的布置,坚决杜绝不向基层单位布置普查表而照抄清查库的现象,清查名录库里的单位填表率必须达到10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