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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确定对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的支持政策和专题活动。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国民休闲汇”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国民休闲汇”的宣传工作;市商务部门负责“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组织有关商贸企业面向居民和游客统一打折让利,推出优惠打折商品;市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林业、卫生、民族宗教、城市园林等部门要积极推动所管理的休闲资源向社会开放,举办休闲活动;市教育局、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企业员工、妇女、青年、残疾人、老年人等参与“国民休闲汇”活动。市旅游局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好各类评选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状况,对“国民休闲汇”活动给予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国民休闲汇”期间,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联动宣传,引导媒体做好深度宣传,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调动社会各行业及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国民休闲的浓厚氛围,打造区域国民休闲活动品牌。
  (四)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防火、用车、高危险性活动项目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活动场所应设置医疗救助站,适当设置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要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在全市各休闲服务场所和单位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开展微笑迎宾、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全过程好客服务。公安、城管、工商、物价、质监、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

  附件:
  济南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齐建中 (副市长)
  副组长:耿建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铁志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周鸿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经发 (市发改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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