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各区、市要充分调动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摸清辖区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发展优势和特点,并进行分类建档造册,在全面实行品种目录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食品产销结构,积极推行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优质食品的市场竞争力”的总体要求,探索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模式,质监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指导工作。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及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等区市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入园生产,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三)加大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的扶持力度。各区、市要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发展思路,确定区域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合及发展方向,制定具体的分类帮扶规划,积极开展落实帮扶整合工作。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各区、市要在全面深化食品安全“食安大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型食品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投资辖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并在园区选址、布局设计、无(低)息贷款及担保、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惠民服务,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二是在证照办理方面给予支持。在省政府尚未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体管理办法前,质监部门要依据《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和生产经营者的主动承诺报告,对加工园区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小作坊加工园区生产报告审查通知单,小作坊园区经营者凭该通知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三是在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各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在园区食品入场交易的专柜设置、品牌推荐、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同时,严把小作坊食品市场准入关,鼓励具有优质等级的小作坊产品入场交易,并自觉抵制不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营造良好的优胜劣汰市场准入机制。四是设立园区专项扶持政策。各区、市要及时出台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及品牌创建的奖励或扶持政策,依法列支并及时拨付监督检验专项资金,对推动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示范性强的项目,根据园区总投资额给予适当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并加挂区(市)政府统一制作的“食品小作坊园区建设试点单位”牌匾,提高园区的辖区影响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引导辖区同类别的食品小作坊入驻园区,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入市,推进辖区整体食品行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市食安办将定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园区建设示范区(市)”评选活动,对入选区(市)进行表彰,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对辖区园区建设单位进行奖励。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