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青食安委[2011]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走规范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之路,按照“明确职责、梯次推进、制度保障、安全便民”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帮扶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行业发展现状,紧紧围绕保障城乡食品供应和居民的健康安全,充分依靠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的力量,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既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又有利于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化提升的监管机制,切实解决食品生产加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二、整体思路
坚持“规范发展为前提,分类管理为基础,转化提升为重点,风险控制为关键,安全便民为目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逐步提高食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促进食品加工业的持续向好发展。通过帮扶引导,争取形成一批市场有需求、质量有保证、监管跟得上,既适合小作坊生产、又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实现扶优限劣,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迫使条件差、质量劣、素质低、群众反映强烈的诸多食品小作坊退出市场,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规范力度。针对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多、分布广、条件差、素质低、监管难等突出问题,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创新监管机制,下移监管重心,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社区居民、农民和低收入者的消费安全。一是严格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按照《
食品安全法》对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引导小作坊逐步向“生产车间库房齐全、环境整洁、人员健康、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完备、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材料使用规范”等标准化方向发展,同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并积极采取帮扶措施,帮助小作坊强化质量意识,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对产能逐渐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的小作坊,积极鼓励并引导其申办生产许可;对确实达不到生产经营要求的生产加工作坊由质监部门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及村庄、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监控,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将不法生产经营者、伪劣产品清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