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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

  4、检查帐页登记的真实性,是否做到基础数据来自抽样农户直接记帐,有无人为修改帐页、随意修改账页情况等。
  (三)农产品价格抽样调查。是否按要求到抽查点上(市场)进行登记,有误闭门造车现象。
  (四)计算机的使用情况。(1)乡镇是否按要求使用农业、农纯程序处理数据。(2)网上直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报表整理、装订情况。
  (六)乡镇农业普查数据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办法
  本次检查采取集中交叉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交叉检查。由市统计局牵头,召集各县(区)有关业务人员,对2009年上半年农业季节报表和农村住户调查账页进行全面的交叉检查。集中交叉检查时,各县区需送检资料有:
  (1)各乡镇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农业报表:农作物播种面积(A401表);春收、夏收粮食实际产量(A402-1表、A402-2表);畜牧业生产情况表(A403表);水果、林产品生产情况表(桂A404表);蔬菜、花卉及其他农产品生产情况表(N404表)。
  (2)2009年上半年县区网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账页。
  (3)2009年上半年农副产品价格调查资料。
  2、实地检查。由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各县区业务人员分4个组,深入县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基层基础建设以及报表的规范性和数据质量情况,每个县区抽2个乡镇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集中交叉检查时间:2009年8月25至26日。
  实地检查时间:2009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人员,认真扎实、实事求是地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区)、开发区自查后,要对自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检查表)交市统计局农村科,上交时间为8月24日前。
  3、所有参加质量抽查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根据检查程序,认真检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抽查的客观、公正。各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要如实填写检查报告单和撰写检查报告,报市统计局农村科。
  4、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质量抽查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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