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为了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完善各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年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半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2009年1-6月底辖区内所有新增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2009年1-6月底辖区内所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行业代码等内容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3、辖区内在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的或通过各项统计调查查到需剔除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二、报表表式
1、综合表:《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和剔除单位一览表》(J401表);
2、基层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3、部门提供资料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J409表)。
三、职责分工
市局普查中心负责统计调查中市直统单位的新增、变更、注销单位以及全市注销单位的更新维护工作。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负责本辖区内各级部门行政记录新增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数据处理,以及变更单位的更新工作,同时做好各部门行政记录中有而实地调查找不到的新增单位的记录和上报工作。
四、上报时间和内容
2009年11月18日前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完成对本级基层数据的审核工作,并上报综合表《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和剔除单位一览表》(J401表)。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半年报工作顺利完成。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今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抽样框打下基础,这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延续性工作。各个各县、区、开发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半年报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