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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资料报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资料报送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普办:

  我市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全面开展,为及时掌握全市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进展情况,现将摸底清查登记报送资料和时间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资料

  《户主姓名底册》、《户籍外出人口登记表》和《外来人口登记表》。

  二、报送时间

  9月20日前报送第一次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资料。

  10月10日前报送第二次人口普查摸底清查登记资料(即查遗补漏以后的资料)。

  三、报送方式

  1、各县区、开发区要组织人员对登记后的清查资料进行录入、审核无误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人普办,电子邮箱nnpczx@163.com。

  2、将《户主姓名底册》打印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普办,原始登记留社区(村)使用。

  四、要求

  1、入户登记的原始资料要保存完整。各社区(村)录入完清查资料后,要注意将原入户登记的资料分小区保存好,每个小区保存的资料要求有:小区图1份、打印好的摸底清查表1份,原始登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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