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及地图绘制工作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一项重要环节。目前,我市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绘制已经接近尾声,为了保证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按质按量完成,为下一阶段正式普查做好基础工作准备,将组织开展对我市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验收相关工作,现将地图验收工作有关安排及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时间
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验收工作,由我市人口普查办有关业务骨干组成验收组,对各县区普查区域手工图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
二、验收内容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手工图绘制规则,在验收普查区域手工图中主要验收以下几个方面:
1、普查区域手工图地址项填写是否齐全;
2、普查小区图有没有相应说明;
3、普查小区图“绘制人”、“日期”是否漏填;
4、建筑物、房屋编号是否按规定标明,在普查小区图中,建筑物编号应在每个建筑物下面使用圆圈数字标识出来(建筑物编号不得超过99),而房屋编号则是在每个建筑物中单独进行编号;
5、普查小区图边界线是否正确使用;
6、普查区与普查区之间的边界线是否正确使用;
7、普查小区与普查小区之间的边界线是否正确使用;
8、普查区与普查小区之间的边界线是否正确使用;
9、普查小区图边界线是否完全封闭整个小区区域;
10、普查小区相邻的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名称是否在图中标明清楚,对相邻的普查小区应注明是第几普查小区,而不得使用一些地方名字代替。
三、验收方法
1、由验收组针对各县区上报的普查区域手工图及电子图按规则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组到各县区抽查1-2个普查小区结合手工图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时间由验收组另行通知。
四、对县区人口普查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