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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南区要求增设七坡林场虚拟普查区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南区要求增设七坡林场虚拟普查区的批复


江南区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增设七坡林场虚拟普查区的请示》收悉。国家已于7月份就确定了各地的村级地址码,因此,村级区域划分只能以国家确定的村级区域为准,不能再增设虚拟普查区。

  鉴于七坡林场目前的状况,请七坡林场总部成立人口普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七坡林场总部及各分场的人口普查工作,每个分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场的人口普查工作。各分场按市人普办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分别归入所在乡(镇、街道办)、社区(村)的区域,普查小区的人口普查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由七坡林场负责,各分场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按所在地的代码编写,普查表由分场负责组织普查人员登记、审核、汇总,最后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办)、社区(村)一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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