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教育工作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的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贯彻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民发电〔2009〕58号)和《2009年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学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现将做好防震减灾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防灾减灾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教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市一百多万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抓好防灾减灾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把抓好防灾减灾教育工作作为近期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行动来加以落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工作
为保证中小学校防再减灾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提出如下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务必认真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创新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
1.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认真制订本地区、本学校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案,要成立党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灾减灾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必要的经费,明确职责,确保此项活动在学校扎实有效的开展。
2.各中小学的各学科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要把防灾减灾教育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渗透到课堂教学当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尝试开发防灾减灾教育的校本课程,让防灾减灾教育知识深深扎根于每个学生心中。
3.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防灾减灾”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主题教育活动,要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灾减灾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4.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有关单位的智力支持,聘请专家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上防灾减灾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中小学学生提高防灾减灾的意识和正确应对灾害的能力,从而提高教育的效果。
5.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全体学生的防灾减灾演练活动。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落实组织人员,扎实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并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
6.各中小学要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防灾减灾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配合学校做好防灾减灾教育工作。同时,要积极以学校为阵地,向广大学生家庭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防灾减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