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的通知
(豫教师〔2010〕137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及教师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提出的《“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河南实际,我省将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实施,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农村中小学校培育一批领雁人才,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研修对象及遴选条件
全省20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农村骨干教师占研修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研修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2.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初中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5.省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三、研修学科与内容
--研修学科: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14个学科。
--研修内容:主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围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能力等内容,面向素质教育、理论研究、课程改革进行针对性研修,努力为我省培养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现代教育理念、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农村骨干教师队伍。
四、研修方式
研修教师完全脱产学习研修。采取集中研修与“影子教师”相结合,课题研究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等形式开展。承担研修任务的师范院校选派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顶替研修教师授课。
五、研修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