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江 南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侯笑玲 南宁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张尚颖 南宁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
章志宏 南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谭伟军 南宁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李天诚 南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科科长
谢海琼 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裴 力 南宁市教育局汉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苏 净 南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 曦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韦家甫(兼)
副主任:张汉东(兼)
成 员:钱治宏、谢智福、邓大东、马源欢、陈劼、周颖、陆叶青、李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文件制定、宣传报道、数据统计、上下联络及日常工作。
三、评议范围
统一组织评议的范围为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教育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招生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无违规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以及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
(三)服务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便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比较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五、方法与步骤
(一)评议方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纠风办有关《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具体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
(二)评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