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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切实加强校园、商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通过消防宣传进学校、商场,发放消防宣传材料、讲消防安全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等活动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要指导学校、商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真正使教师掌握防火灭火和引导学生员工逃生疏散的基本知识,使学生员工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学校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检查情况和《登记表》(见附件)请于7月1日下午17:30前报中小学、幼儿园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2.消防监督检查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
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联合拉网式消防大检查,全面排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情况,查清现存的火灾隐患,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指导单位开展“四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龙胜县经济稳定迅速发展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玉生 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蒋文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胡春华 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安文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阳文锋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梁 轩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韦建军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
  各乡(镇)公安派出所所长
  中小学、幼儿园及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胡春华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75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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