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卫生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
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使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四)以各类卫生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大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普法主题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为核心,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卫生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加强
执业医师法、《
刑法修正案(六)》、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规范卫生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