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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上报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规定逐级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直有关部门于8月2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导抽查。自治县领导小组要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乡(镇)总数的50%。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迎接自治区、市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并于9月20日将重点检查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领导小组。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个清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贲黄文 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如松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杨盛林 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朱胜坚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杨贤贵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杜桂生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杰略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赵启兴 自治县科技局局长
  范道宁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陆全民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龙禄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粟建广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祝 义 自治县水电局局长
  刘凯锋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周艳红 自治县文化局局长
  吴耿心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温 温举强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王书琼 自治县扶贫办主任
  李慧军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 军 自治县农机化管理局局长
  向松云 中国人民银行龙胜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贤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相关单位抽专人组成。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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