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局200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交通系统实际,特制订《南宁市交通局200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南宁市交通局200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树立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改善交通系统卫生面貌,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耕 局长
副组长:陈建学 常务副局长
李朝安 副局长
覃 阳 副局长
夏愿平 副调研员
成 员: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办公室主任:李朝安(兼),副主任:梁俊金、黄焕添、卢康艳。成员从局党政办、综合科、公交科、各事业处抽调组成。联系电话:0771-5878361(传真),5878450。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高效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树立交通行业的新形象。
(一)车站、码头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和交通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完善汽车客运站的设施,积极为旅客提供优雅、舒适的候车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做到场地卫生整洁,无杂草垃圾,车辆停放整齐,进出站有序,进出口畅通无阻,无滞留旅客现象。各种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指南上墙。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