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郑政办〔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民生、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原则
  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督为重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和互助保障功能,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13%,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4%,到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5%,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5%,努力使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党的十七大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改善民生尤以住房保障为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职工积累住房储金,同时让职工享受政策性低缴存低利率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实物分配走向货币分配的重要改革,是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应切实给予保障和维护。因此,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单位)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令第350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责任和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二)严格执行缴存比例,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