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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命名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等12所体校为“河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命名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等12所体校为“河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
(冀体竞字[2010]4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2010年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工程,规范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保持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经对全省各市申报的2006-2009周期内做出贡献的“河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备选学校进行了认真审核,决定命名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等12所体校为“河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对12所“基地”按开设项目情况分为两类进行扶持。一类“基地”为开设项目3项以上的,每年给予7万元经费扶持;二类“基地”为开设项目3项以下的,每年给予4万元经费扶持。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须不低于1:1的比例对“基地”进行配套资金扶持,对不按要求进行资金配套扶持的单位,省体育局将停拨下一年度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必须用于“基地”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省体育局将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基地”称号。

  附件:“河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名单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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