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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冀体群字[2010]28号)


各市体育局、文明办,华北油田体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构建面向社区居民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推动社区体育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省体育局、省文明办决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单位范围
  凡申报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单位必须获得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省级先进社区称号或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被命名为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参加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区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申报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与上报时间
  各市体育局将创建申报材料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一)由市体育局、文明办盖章同意的申报表(见附件3)
  (二)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证书复印件
  (三)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有关证明文件
  (四)创建单位体育工作情况(包括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
  四、扶持资助
  省体育局利用体彩公益金对核批的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给扶持资助。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方案》(附件1),《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申报标准》(附件2),在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最好的创建对象,报省体育局;省体育局择优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并依据总局要求给予扶持。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有相关部门组成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要明确社区体育俱乐部的法律地位和隶属关系,坚持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公益性和自治性,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社区制定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制度,及时了解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每年向省体育局报告社区体育俱乐部运营情况。
  (三)各市要广泛开展本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创建活动。
  (四)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扶持、监督和管理。
  (五)要将创建社区俱乐部工作与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相结合。社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凡有条件的必须向社区开放,做到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并逐步形成以街道社区体育俱乐部为中心,辐射各单项体育健身俱乐部、人群体育健身俱乐部和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引导社区体育俱乐部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并以此为基础,通过组织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带动社区体育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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