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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召开全市会展活动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9年  月  日
  本表审核关系:21≥22;21≥23;31≥32;32≥33;31≥41+42;43≥44;43≥45;51≥52;
  51≥55+56;51≥57+58+59+60;62≥63;62≥64;65≥66;67≥68;67≥69;
  81=82+84;82≥83;84≥85;81≥90。

  填报说明

  一、填报对象及报送日期和方式
  1.填报对象:北京市辖区内中央和地方所属的会议及展览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2.报送日期和方式:2009年5月5日前邮寄或报送至北京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纸介质报表一份(自留一份备查)。
  3.报送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4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 崔哲
  联系电话:63049053
  二、填报规定
  1.计量单位、填报范围要严格按照指标规定填报。
  2.本表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3.本表中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本表中的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要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三、主要指标解释
  本表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01) 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或规定字母)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单位分支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02) 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目录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代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
  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①街道的代码从001-0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②镇的代码从10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③乡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④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从400-5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①社区居委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②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单位名称(03)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详细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加盖的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04)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不要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邮政编码(05) 指单位实际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注册开发区及代码(06、07) 企业填写其注册开发区的名称。注册开发区代码对照《开发区名称及代码》目录填写。《开发区名称及代码》目录中查找不到所在开发区名称的企业免填。
  举办会议和展览专兼职人员(21) 指专门或主要从事展会工作、有劳动能力并参加社会劳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雇佣的人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2) 指人员接受国内外教育的最高学历。通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具体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取得双学士学位的人员统计在该项指标。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3) 指已评定高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
  临时人员(24) 指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为展会的管理和服务而临时聘用、雇佣的各类人员。
  举办会议个数(31) 指全年单位所举办的各种类型会议总数。包括主办、承办和协办的会议,包括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包括在北京和北京以外地区举办的会议个数。
  国际会议(32) 指单位举办的、且有三个以上国家参加的会议的个数。
  参会人员超过500人的会议(33) 指在国际会议中,实际参加人数一次达到500人以上的会议个数。
  境外会议(41) 指全年在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所举办(或组织国内单位参加)的各种类型会议总数。
  在京会议(42) 指全年在北京辖区内举办的各种类型会议个数的总和。
  参加在京会议人数(43) 指全年参加在北京辖区内举办的国际、国内会议人次数的总和。
  国际会议人数(44) 指全年参加在北京辖区内举办的国际会议人次数的总和。
  外国人(45):指全年参加在北京辖区内举办的会议外国人的人次数的总和。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华人也计入外国人。
  举办展览个数(51) 指全年单位所举办的各种类型展览总数。包括主办、承办和协办的展览,包括国际展览和国内展览,包括在北京和北京以外地区举办的展览个数。
  国际展览(52) 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参展商参展面积达到该次展出面积20%以上的展览,或有三个以上的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地区)参加的展览。
  境外展览(55) 指全年在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举办(或组织国内单位参加)的各种类型展览的总数。
  在京展览(56) 指全年在北京辖区内举办的各种类型展览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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