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09年 月 日
本表审核关系:11≥12;21≥22;21≥23;31≥32;32≥33;31≥34;31≥35;51≥52;51≥53+54;51≥57+58+59+60;51≥61;62≥63;62≥64;67≥68;67≥69;81=82+84;82≥83;84≥85;81≥86+87;81≥90
填报说明
一、填报对象及报送日期和方式
1.填报对象:北京市辖区内的展览馆和会议中心。
2.报送日期和方式:2009年5月5日前邮寄或报送至北京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纸介质报表一份(自留一份备查)。
3.报送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4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崔哲
联系电话:63049053
二、填报规定
1.计量单位、填报范围要严格按照指标规定填报。
2.本表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3.本表中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本表中的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要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三、主要指标解释
本表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01) 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或规定字母)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单位分支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02) 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目录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代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
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①街道的代码从001-0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②镇的代码从10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③乡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④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从400-5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①社区居委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②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单位名称(03)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详细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加盖的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04)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不要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邮政编码(05) 指单位实际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注册开发区及代码(06、07) 企业填写其注册开发区的名称,代码对照《开发区名称及代码》目录填写。《开发区名称及代码》目录中查找不到所在开发区名称的企业免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8)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填写;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类型(09)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各种:
110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14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149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