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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八)实施播草盖沙工程2.45万亩。工程涉及大兴、顺义、昌平、延庆等9个区县。工程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财政。各区县计划任务详见附件6。
  (九)加强林木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重点对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的128平方公里(19.2万亩)绿地、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163平方公里(24.5万亩)的林木绿地、“五河十路”绿色通道34.26万亩的绿化带以及1010.95万亩的山区集体生态林实施养护管理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提升生态功能和价值,加强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管理,提高管护水平。林木养护资金和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管护资金由市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各区县财政。
  (十)实施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合作的会谈纪要》,推进京冀生态建设合作。计划在密云、官厅两座水库上游的重点集水区内营造生态水源保护林6万亩,扩大生态水源保护林面积,提高上游植被生态涵养能力,实现项目一期合作建设目标。项目涉及河北省怀来、赤城、丰宁、滦平四个县。
  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区县、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市“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2011-2015年绿化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确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责任书和年度任务执行的督导、检查。要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精心准备,狠抓落实,确保2011年开局之年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高造林绿化管理水平。加快造林向营林转变、外延发展向集约经营转变,在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同时,把森林经营放到重要地位,全面推行现代森林抚育经营技术,广泛开展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科学推进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增加森林资源,调整林木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水平,增强碳汇能力,提升生态服务价值。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广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创建精品、展现亮点,提高建设成效。
  (三)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提高营造林绿化质量效益。要积极推进营造林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工程建设治理模式,加大对项目管理的考核力度,定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设计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和检查验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营造林队伍技能培训,提高营造林队伍素质,推进本市营造林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县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目标和2011年的绿化任务,大力宣传增加森林碳汇、减缓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作用和意义,深入宣传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经营、城乡绿化美化成果,增强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为营造林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动员、早准备、早开展。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出现的旱情,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方案,抓紧落实各项措施;要切实做好苗木准备,加强检验检疫,确保优质苗木的充足供应;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筹集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2011年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计划任务表
  2.2011年区县、乡镇级公路河道绿化工程计划任务表
  3.2011年彩色树种造林工程计划任务表
  4.2011年山区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计划任务表
  5.2011年生态公益林林木抚育工程计划任务表
  6.2011年播草盖沙工程计划任务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
序 号区 县
  (单 位)
营 林 造 林
合 计封山育林荒山造林
小 计 人工造林爆破造林
国家级市 级
合 计46.4540.0 6.455.0 0.451.0
1平 谷 区3.33.0 0.30.2  0.1
2怀 柔 区7.87.0 0.80.7  0.1
3密 云 县7.87.0 0.80.7  0.1
4延 庆 县7.77.0 0.70.6  0.1
5昌 平 区7.67.0 0.60.5  0.1
6房 山 区0.85 0.85 0.450.4
7门头沟区9.47.0 2.42.3  0.1
8市属林场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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