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龙政发〔201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杨通鸣县长:
领导并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贲黄文常务副县长: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审计、监察工作和负责人事劳动保障、改革发展、民族事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县城桑江北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监察局、审计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统计局、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县城桑江北区开发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公路局、人民银行灵川县支行龙胜营业室、银监办、中国农业银行龙胜县支行、广西龙胜农村合作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韦秋燕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新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局、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妇儿工委。
联系:共青团、妇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
巫忠泽副县长:
协助分管县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招商促进局。古晓峰副县长:
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
分管:区、市扶贫工作队。
协助分管扶贫开发办、文化局。
粟宁群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科技、扶贫、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办、科技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老龄委、救灾办。
联系:区直、市直扶贫包村单位、气象局、科协、残疾人联合会。
曾小明副县长:
负责工业、招商引资、侨务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贸局、水利电力局、招商促进局、环保局、县滑石矿、民爆公司、对台办、侨务外事。
联系:工商联、总工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邮政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水利电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