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核查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处[2009]27号)
各有关高校: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省高校已初步完成了2009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但仍有部分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学籍无法注册,为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进一步核查的专科学历证书类型
按照冀教学处[2009]7号文件要求,已初步对专升本新生的专科学历进行了核查,同时教育部也开通了“在线清查”功能,供学校自行核查。在线清查专科学历通过的新生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了学籍注册,但仍有部分学生因专科学历证书无法查证而未能注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情况:(1)专科学历证书信息与其报考专升本个人信息不符;(2)1991年以前取得的专科学历证书;(3)十年回登漏报错报的专科学历证书信息;(4)部分自考的专科学历证书;(5)军队院校的专科学历证书。
二、需提供的核查材料
(1)专科学历证书与报考专升本信息不符的,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信、身份证原件和专升本报名登记表。
(2)对于1991年以前的专科学历证书及十年回登漏报误报的学历证书,需提供当年招生录取登记表及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在其姓名处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自考的毕业证书需提供所在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毕业证原件。
(4)军队院校的学历证书需提供院校招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在其姓名处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毕业证原件及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5)如学生已做学历认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书即可。
三、数据上报要求
请各学校自行下载未通过学籍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名单,下载网址:xjxl.chsi.com.cn,登陆后进入“学籍注册”模块的“学籍清查”中下载未通过数据。核查无误后,填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见附件3),并建立dbf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上次省级新生注册审核中已通过的数据,本次仍需重新上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