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的有关部门2008年联合组织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产生了一批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为充分发挥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16号),我省4月30日召开了“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做好收听收看工作。这批优秀廉政公益广告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广播电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互联网(人民网、新华网、监察部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河北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媒介集中展播。请各地、各学校认真组织师生收听收看。
二、做好廉政公益广告进校园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校园廉政文化创建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利用好灯箱、宣传栏、橱窗、网络等载体,做好“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进校园工作,并进行长期展播,积极营造“扬正气,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确保实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各地、各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展播活动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实。要积极拓宽传播渠道和传播手段,努力扩大影响。要把开展展播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要逐步建立制作、传播廉政公益广告的长效机制,推动廉政公益广告制作、传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