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法制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法[2009]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教育法制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要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密切结合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答题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教师的法制教育。年内,各高校要集中安排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师生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要切实抓好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中小学开展以学习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年内每所中小学校要分别组织一次模拟法庭、一次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一次法治演讲比赛、一次法治手抄报比赛、一次法治专题讲座、一次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年内,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第三届全省大学生“走向法治”演讲比赛活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政法[2005]3号),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方式的改革,依法规范教育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加强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效能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种教育违法案件,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维护教育工作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