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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8年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8年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的通知
(冀教高[2009]2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了解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08年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对2008年省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提交学校整体总结报告和分学科总结报告并填报《2008年河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基本条件建设等,要注意作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省、校专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及效益;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规划、措施和发展目标。
  二、根据省重点学科经费分配办法,2008年学科建设情况将做为2009年度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各学科所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和重大横向课题(理工类限100万元以上,文科类限5万元以上)等重要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
  三、请各校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本校省重点学科建设整体总结、分学科总结及各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等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文档到hbsgjc@163.com。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66005128;邮政编码:050051;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附件:2008年河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河北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学科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本学科人员基本情况
  1-1职称年龄结构

学院(系、所)

系、所

现 有 人 员 数

两院

院士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突出中青年专家

具有博士学位

人 数 合 计

 

 

 

 

 

 

 

 

 

 

 

 

 

 

年龄结构

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5岁

以下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至

60岁

61岁

以上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博士

 

 

 

 

 

 

硕士

 

 

 

 

 

 

在读博士:  名;在读硕士:   名。

全年引进博士或副教授职称以上高级人才: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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