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关于对河北省教育厅所属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冀教政法函[2009]2号)
省教育厅所属各社会团体:
根据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对2008年度省属民间组织进行年度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民[2009]14号)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厅将对所属社会团体2008年度年检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2008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含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报表)一式四份;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年度检查报告书》中“活动资金”是指社团的“注册资金” ;
(2)《年度检查报告书》中“负责人人数”是指秘书长职务以上人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总数”是指处级以上干部兼职人数;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社团资金状况,应达到相关规定3万元以上;
(4)年检表格可从“河北省教育厅网站”(网址:www.hee.cn)下载。
3、时间安排:
今年我厅对所属各社团年检材料进行初审的时间定为3月23日-27日,初审合格后,请所属社团4月1日-30日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年度检查。
联系人:石岩,电话:0311-66005089;姚新战,电话:0311-66005086。
附件:《2008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含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报表)
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009年3月12日
附件:2008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社会团体
年度检查报告书
(2008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民政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报告书务必填写真实情况。可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使用5号字打印,填写不下,可适当缩小字体。
二、表中选择项,请在“□” 中打“√”或涂黑“■”。
三、表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五、本报告书要求签名之处,应当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代签或复印无效。
六、本报告书一式3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社团组织机构代码
2008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一、基本事项
名 称
| | 登记证号
| |
活动资金
| 万元
| 行业分类
| 行业性□专业性□
学术性□联合性□
| 业务主管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税务登记
| 国税□ 地税□ 未登记□
|
住 所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职务
| 会长□ (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
|
会 长
| | 单位会员数
| | 个人会员数
| | 党建情况
| 已建□未建□ 联合□
|
秘 书 长
| | 负责人人数
|
| 负责人超龄人数(70周岁以上)
| | 党员人数
| |
志愿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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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劳动时间
| 小时
| 工作人员总数
| | 其中专职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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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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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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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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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级干部
兼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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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级干部
兼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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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级干部
兼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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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休干部担任负责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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