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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教通字〔2009〕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省部属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2008年语言文字工作,部署今年工作,省教育厅、省语委定于3月10日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内容:命名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总结交流2008年工作;研究省部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规划;部署2009年工作。
  2.与会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局长、语委办主任;省部属各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校长、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处长(负责人)。
  3.会议地点:中山宾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庄路 57号,总台联系电话:85987777、85987888。
  4.会议报到:3月9日在中山宾馆一楼大厅报到。驻石家庄市与会人员3月10日上午8:30直接到中山宾馆参加会议。
  5.其他事项:
  ①请重点发言的单位,将会议交流材料打印200份,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②请各市、各学校将2008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电子版以及出席会议人员回执(见附件),于3月1日前,一并发送到省语委邮箱:hebyw@126.com。联系人:秦博,电话:0311-66005217(办公、传真一体化),手机:13730107660。
  附件:河北省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回执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河北省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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