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农字[2009]18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顿规范力度,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山东省农业厅的总体部署,制定并印发《淄博市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情况交流,及时准确上报《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联系。
联系人:朱锡玉 联系电话、传真:2162792
电子邮箱:zbnyjfgk@163.com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淄博市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农业厅《2009年山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
1、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产品整治、案件查处和质量检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积极构建农资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3、工作重点。以种子、农药和肥料为重点产品,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严厉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坚决查处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