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邯郸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邯科〔2009〕50号)
各县(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邯郸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启动2010年邯郸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资格
(1)在邯郸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自筹资金落实到位,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其他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研究职称,并有一定的研究专长。
(4)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具有良好信誉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项目;
(2)同一中小企业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项目;
(3)同一项目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4)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5)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或科研统计情况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或有其他不良信誉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对不符合条件还进行项目申报的主研人或明知项目不符合条件还给予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将被记入不良记录。
2、项目申报范围
(1)科技四项工程重点项目:2010年邯郸市科技四项工程支持重点为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重大专利技术实施和支持产业发展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科技四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邯科[2006]62号文件《邯郸市科技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程序(试行)》要求执行。
(2)其它项目: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还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和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国际和市校科技合作、专利技术实施),项目支持重点参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
根据邯科〔2009〕47号《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邯郸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取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令计划和指导计划分类,项目按资助方式分为财政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申报程序和管理程序执行统一管理模式。自筹经费项目仅适用于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此次项目申报包括2010年度自筹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