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科技援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冀科计函〔2010〕1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科技界及相关方面更好地开展科技援疆工作,推动建立科技援疆的长效机制,科技部拟定于7月初在新疆召开第三次全国科技援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科技支疆行动”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研究推动科技援疆的新模式和长效机制,对接一批科技援疆合作项目并举行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为做好我省科技支疆工作的总结工作,谋划和组织一批科技支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科技支疆工作总结工作。请你们对本市、县或本部门近年来与新疆合作的科技项目情况进行调研,并编写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合作项目投入资金情况、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工作经验、下一步工作的有关考虑和措施等。
二、组织科技支疆项目。请你们围绕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合作需求的重点领域》(见附件1)范围内,组织本地或本部门相关单位与新疆进行科技合作需求对接,研究提出本市、县或本部门拟列入国家和省科技援疆规划的优势领域和重点技术。
在此基础上,请征集和谋划出一批合作项目,我省将在第三次全国科技援疆工作会议上进行成果发布或组织项目合作单位签约。对确定的合作重点项目,科技部和科技厅将在相关计划中给予支持。
三、有关要求。请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与新疆科技合作项目总结(2000字左右)、建议列入国家和省援疆规划的优势领域和重点技术、拟在科技援疆会议上发布的科技成果和签约项目简介(每个项目2000字左右、简介提纲见附件2)报科技厅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