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技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邯科[2011]5号)
各县(区、市)科技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强市科技资金管理,了解和掌握“十一五”期间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进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为2011年3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范围为2005年以来市科技重点项目未验收的项目;2009年和2010年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每个县随机抽查1-3个项目,并对部分市直部门和大学进行抽查。
二、检查组织方式
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成立市科技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检查组,由副局长带队,成员由计划处、检察室、财政局工作人员、聘请注册会计师和相关县科技局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方式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市科技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任务书(合同书)规定的进度实施,有无延期,滞后等行为。
2、项目实施内容与任务书(合同书)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变更内容等行为,任务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手续。
3、是否实现预期考核指标,有无自行降低指标等行为。
4、项目资料是否按规定存档管理。
5、其他有关项目执行的问题。
(三)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和控制制度,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会计科目设置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是否与其预算口径一致,配套的自筹资金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执行了批准的项目预算,有无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费用的情况,有无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国家禁止列支费用的情况,有无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人员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