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步伐。今年6月底之前,全省所有的婚姻登记机关都要安装好ADSL宽带。今年第三季度,省厅将根据民政部的安排,通过举办培训班,在全省运行《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网络版软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在线实时登记和婚姻管理信息化。
三、努力建设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落实饮水机和纸杯、花镜和签字笔、节假日安排值班等便民利民服务,尽可能多地向婚姻当事人提供亲情化、人性化的免费服务。同时,要严格规范婚姻服务工作。建立民政婚姻服务机构,开展婚姻服务工作,是民政部倡导和要求的。目的是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满足群众在婚姻方面的合理需求,提高婚姻工作服务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开展婚姻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第一目标追求,自觉纠正将追求利润作为服务工作目标的价值取向。
各设区市民政局要对县级民政婚姻服务机构前段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对达到以下条件的,以文件形式批准其正常营业:
1、婚姻服务场所醒目处公开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了“自愿选择、自愿接受”的规定,公开了设区市民政局投诉电话。
2、婚姻服务机构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了合法经营权。
3、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机构在单位名称、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财务收支上实现了分设,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人员在着装上有明显区别。
4、婚姻登记场所醒目处公开了婚姻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了设区市民政局投诉电话。
5、当事人自带了结婚照,只要符合规定的尺寸(可以剪裁)和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采用。
6、婚姻服务项目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格。
7、建立健全了自愿接受服务签字留存制度,婚姻当事人在标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婚姻服务单》上自愿选择并签名确认,婚姻服务机构将《婚姻服务单》存档备查。
今后,凡发生借婚姻登记要求或强求接受有偿婚姻服务问题的,上级民政部门要严肃查处,婚姻登记处主任就地免职,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努力提高规范化建设完成率。民政部要求到2010年,全国85%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我省目前只有68个婚姻登记处达到标准,占总数的34%,还有51个百分点的任务需要去完成。各级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对工作进度滞后以及存在明显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地方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今年底,民政部将对新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婚姻登记处进行评审,命名表彰一批新的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省厅要求,在今年年底的评审表彰中,各设区市的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要达到75%以上。各设区市局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十一五”后期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施规划,明确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主要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今年5月29日前通过传真(省厅传真:0311-87045374),将该规划和《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报表》一同上报省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