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确保五保对象安全过冬的通知
(冀民传58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扩权县(市)民政局:
冬季已至,为确保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冬季取暖、饮食卫生、管理服务等方面不出现问题,切实保障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特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五保对象安全过冬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管理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排好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冬季是各种安全事故的多发期,需要更加注意和重视。各地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五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做好五保对象安全过冬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过冬工作。一要保证好过冬物资供应,及时将棉衣被等筹措发放到位。二要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房间中的供暖设备、采暖设施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室内温度达标,要有应急呼叫器,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炉等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器,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防止火灾发生。三要对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的取暖知识、消防常识进行有组织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等意外情况。四要加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五保对象体检,对患病对象及时救治,防止传染病发生。五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出入登记、院内巡查等制度,准确掌握每个五保对象的活动外出情况,防止走失。
三、安排好散居五保对象的生活。要将五保供养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散居五保对象手中,安排好五保对象的过冬口粮、衣被和取暖物资。对行动不便的,要安排专人看管和照顾;对住房有危险的,要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可动员入住当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采暖方式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协助其改造设施,采取安全的供暖方式,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散居五保对象安全过冬。
四、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特别是乡镇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要制定完善饮食、卫生、安全、互助、生产、医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成为五保对象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