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冒黑烟”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采暖期已经到来,针对近期部分单位燃煤设施出现的“冒黑烟”现象,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查处“冒黑烟”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燃煤设施“冒黑烟”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11月17日-23日,市环境监察支队,24个县(市)、区环保(分)局各负其责,对所管辖的所有燃煤设施及焚烧树叶、垃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重点
1、炉、窑、灶等燃煤设施和焚烧树叶、垃圾等造成的“冒黑烟”污染。
2、工业企业燃煤设施、集中供热站采暖锅炉的自动监控系统、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控历史记录及有关管理台账等。
3、燃用和销售的煤炭煤质是否符合要求。
4、司炉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监察支队、各县 (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它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全年环保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
2、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合理安排检查时间,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给予处罚,决不手软,确保此次检查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