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和2011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和2011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环科﹝2010﹞25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省环保厅常务会研究,决定启动2010年度和2011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必须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和《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为环境管理提供直接的科技支撑。同时,避免与当前各类科技计划、有关部门以及地方科技计划重复。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优势单位进行产学研用组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表》(从河北省环保厅网站www.hb12369.net下载),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至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赵联巧 0311-87908907
  李清龙 0311-87908520
  E-mail:lisanmu@hb12369.net
  附件:1、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表(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环境保护公益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总体目标
  针对我省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管理需求,紧紧围绕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重点,通过分析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等现状和成因,着重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技术途径和对策方案,探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强化环境监管的内涵和外延,提供生态环境修复、污染防治等新技术,完善、创新环境管理制度和机制。通过研究、示范和试点,为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重点提供创新方法和决策支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与宏观调控对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