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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4、梳理规范各种制度。按照省委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要对现有的文件、规定、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确需保留的要调整合并,凡是过时的、重复的、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制度应一律废止。
  (四)、群众评议、深化拓展阶段(11月初-12月底)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的工作制度,要边工作、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要将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设计。第四季度将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要在活动结束时,将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省直各单位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省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属单位领导作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综合打分,处于末位的给予“黄牌警示”,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示”的待岗培训。
  3、活动总结。12月中旬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的总结。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措施,并在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和主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着眼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省厅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为此,厅成立“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古怀璞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保珍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厅领导及厅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老干部处、监察室、老龄办综合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保珍副厅长兼任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有义任常务副主任,郑晓铭、张世通、许祯科同志任副主任。活动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保障组。综合组组长:孟宪申;副组长:吴先锋。保障组组长:李明柱;副组长:王永霞。
  2、加强宣传引导。厅信息中心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辟专栏及时宣传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宣传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开展活动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在活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对整个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也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营造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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