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赛阶段(3月1日-4月5日)。各医疗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学习医疗急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术操作规范,以医院为单位组织选拔赛,并择优推荐医疗、护理人员各3名选手参加决赛。
(三)决赛阶段(4月15日-24日)。各参赛选手分组进行医疗急救知识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比武,经“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术操作评审小组阅卷和评审后,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30%、技术操作成绩占70%的方式计算选手综合成绩,参赛6名选手综合成绩总和为单位团体成绩,并依据团体成绩、个人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分别进行排序。
(四)表彰(5月上旬)。依据团体成绩、个人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分别确定“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能大赛团体奖和个人奖。
1、医疗组、护理组个人综合成绩前3名选手,经综合考察符合条件的,报淄博市总工会分别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医疗组、护理组35周岁以下个人综合成绩前3名选手,经综合考察符合条件的,报共青团淄博市委分别授予“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3、医疗组、护理组个人综合成绩前10名选手,由举办单位联合授予“淄博市卫生技术岗位标兵”荣誉称号;各单项成绩前10名选手授予“淄博市卫生技术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多项获奖选手只授予所获最高荣誉称号,不重复表彰。
4、“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能大赛设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依据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任务分工。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各项操作规范、评分标准,确定医疗急救知识理论考试试卷,为各参赛单位培训技术操作骨干,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参赛单位负责学习培训,组织选拔赛,并将学习培训、选拔情况及时报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工会、团委、卫生局及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准备,认真做好全员培训及选手选拔工作,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热情,营造学业务、练技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