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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附件1:
  2009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学习对象

学习要求

所授学分(Ⅰ类)

考试形式

1

护士条例解读

各级护理人员

必修

7分

全省统考

2

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选修

10分

全省统考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习材料

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选修

5分

全省统考



  说明:本次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连续实施2年,参加本次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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