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
附件1:
2009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习对象
| 学习要求
| 所授学分(Ⅰ类)
| 考试形式
| 1
| 护士条例解读
| 各级护理人员
| 必修
| 7分
| 全省统考
| 2
| 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 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选修
| 10分
| 全省统考
| 3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习材料
| 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选修
| 5分
| 全省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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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连续实施2年,参加本次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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