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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9]2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市管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省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我市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市卫生局将于近日对各区县、各定点医院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9]3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08]27号)及我局有关要求进行(见附件1)。

  二、检查人员及分组

  检查人员由市卫生局领导和手足口病防控医疗专家组成,分四组对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见附件2)。

  三、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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