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帮扶。全市区县以上医疗机构都要承担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任务。按照“谁举办、谁帮扶”和就近帮扶的原则,每所区县以上综合医院至少帮扶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医院至少帮扶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实行双向转诊(市属医院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3)。帮扶医院至少要有1名中级以上技术骨干常年在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驻点坐诊,有针对性地推广6项以上适宜卫生技术,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完善家庭病床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医中药进社区行动”,三年内向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50项中医适宜技术、50种中医养生保健方法、100个中医药单验方和200个中医健康教育处方,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4、对村卫生室的帮扶。大力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评议、统一办理执业注册,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在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选派2名临床医生轮流到村卫生室坐诊,每人每年坐诊时间不少于半年,并有计划地安排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免费到乡镇卫生院进修。通过帮扶,帮助村卫生室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妇幼保健,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及残疾人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充分发挥区县以上综合医院和市属专科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手术演示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实践技能培训。区县以上综合医院每年至少安排3-5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免费进修学习,其他医院每年至少安排2-3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免费进修学习(《淄博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审批表》见附件5)。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2010年底前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2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加大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力度,每年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20项技术成熟、安全有效、操作简单、费用低廉的适宜卫生技术。
6、鼓励城市大医院在职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利用节假日、身体条件允许的退休医师在原工作单位备案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所在医院应给予支持。
三、帮扶机制和措施
上级医院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帮扶,体现公益性原则,坚持互利双赢,具体办法由帮扶医院和接受帮扶单位协商确定。帮扶医院可与对口帮扶单位建立长期业务协作关系,实行双向转诊。帮扶医院既可向对口帮扶单位派驻在职人员,也可根据自愿派驻退休人员进行技术帮扶,也可给予资金支持和设备援助,帮助改善接受帮扶单位的诊疗条件。根据组织安排到对口接受帮扶单位帮扶的卫生技术人员,其工资、福利、奖金、岗位、职务待遇不变,且对帮扶工作成绩突出的,在职称晋升、职务聘用、选派进修、提拔使用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帮扶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晋升和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帮扶工作不合格人员,两年内不得晋升和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消所在单位和单位领导评优资格。